新加坡发布RoHS法规并将于明年正式实施 |
发布时间:2016-08-17 18:15:33点击率: |
2016年6月1日,新加坡环境和水资源部(MEWR)发布No. S 263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 Act (Amendment of Second Schedule) Order 2016,对《环境保护和管理法案》的附录II Part I进行了修订,新增对电子电气产品中六种有害物质的限制(即新加坡RoHS)。该要求将于2017年6月1日执行。
相对于欧盟RoHS, 新加坡RoHS管控产品范围较窄。其管控七大类电子电气产品,分别是空调、平板电视、移动电话、平板手机、便携式计算机、冰箱和洗衣机。电池和蓄电池及工业用途产品不在其管控范围内,二手产品亦不受控。
新加坡RoHS的限制物质和浓度限值则与欧盟RoHS保持一致,即均质材料中镉及其化合物含量不得超过0.01%,六价铬、铅及其化合物、汞及其化合物、多溴联苯、多溴二苯醚含量不得超过0.1%。同时新加坡RoHS也采纳了欧盟RoHS的部分豁免条款内容,对特殊应用情形下的镉、铅、汞、六价铬的限制予以豁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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